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济南市农业发展服务项目的通知

来源:济阳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:2023-03-23 17:01浏览次数:

济阳区各农业经营主体:

根据济南市市农业农村局安排,现在开始申报2023年济南市农业发展服务项目,全区符合立项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。

一、扶持方向

(一)特色种植型。重点扶持优势特色农业基地,以大田种植与设施农业生产相结合的种植基地,项目建成后基地面积须在100亩以上;以设施农业生产为主的种植基地,项目建成后基地面积须在30亩以上。

(二)产业发展型。项目申报单位须已拥有农业种植基地100亩以上或设施农业基地30亩以上。在此基础上,重点发展与农业基地相配套的农产品加工包装、流通销售、农事研学、文旅服务等,着力培育农业产业链条,提高农业综合效益。

(三)重点项目区。根据市农业农村局(以下简称市局)确定的工作重点,项目安排重点向“一村一业”、泉韵乡居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区、省级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区、乡村振兴衔接区等区域倾斜集聚。

二、立项条件

(一)申报主体要求

在本区依法登记注册,无不良诚信记录、未被列入黑名单,有一定的经营规模、经济实力和较强自筹资金能力,持续经营一年以上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农业经营主体。

(二)项目申报条件

1.资源优势突出,辐射带动能力强,预期效益好。

2.建设方案先进科学,产品技术和工艺路线合理。

3.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利用要求,有利于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。

4.投资预算合理,自筹资金来源有保障,筹资方案可行。

5.项目用地须流转至项目建设单位并签订流转协议,设施农业用地须办理备案手续,建设用地手续齐全有效。

6.所申报项目已获得其他财政扶持的,不得申报。

三、扶持政策

(一)项目支持重点包括农田基础设施建设;新建、扩建、提升联栋温室、大棚、大拱棚等设施建设;小型生产性设施设备;农产品加工设备;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设施;物联网、水肥一体化等设施;文旅服务设施等。不得用于项目前期费用、人员工资、种子、化肥、农药等。

(二)项目实行“以奖代补”,财政奖补资金不高于项目总投资比例的40%,单个项目市财政奖补资金50-100万元。项目竣工并经区农业农村部门(以下简称区局)验收合格后,将财政奖补资金一次性支付给项目建设单位。

(三)项目建设期一年。对效益明显、示范带动能力强、管理规范的项目建设单位,可择优连续扶持,最长不超过3年。

四、申报要求

将2023年度市农业发展服务项目初选表和土地流转协议、设施农业用地证明、建设用地证明等旁证材料报到所在街道(镇)农业综合服务中心,街道(镇)初审盖章确认后,3月28日17点前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506室农业技术服务部。

联系人:张雷  84221619

附件:2023年度市农业发展服务项目初选表

济南市济阳区农业农村局

2023年3月23日

注:重点区域指:济阳“闻韶古镇”泉韵乡居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区,包括曲堤街道东街、南街、西街、北街、牛王、石门、刘偕、吕家、王义寨、沙李、官庄、前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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